禁止歧视性骚扰和不当性行为的政策
自2020年8月14日起生效
卫斯理大学
卫斯理是一个致力于学习、开放和思想生活的机构。因此,它的特征可以部分地通过在这个小而复杂的环境中建立和维持的人际关系来衡量。卫斯理努力成为一个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尊重其组成成员的社区:学生,教师,员工和访问或临时合同下的人。一个社区只有在相互尊重、慷慨和关心他人的美德得到保持的情况下才会繁荣。因此,绝不容忍一切形式的骚扰和歧视,这一点至关重要。正如大学政策所述,大学社区成员有权享受安全和温馨的校园环境。
这些政策和程序适用于所有学院社区成员,学院社区的所有成员都有责任在任何时候都熟悉并遵守这些政策和程序。
卫斯理大学不会容忍针对学生、教职员工、受托人、志愿者和任何大学承包商/代理人的员工的歧视性骚扰和/或性行为不端。
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国籍或性别歧视他人是违法的。因此,大学招募、雇用、培训、提升和教育个人,而不考虑种族、肤色、宗教、民族或族裔、年龄、残疾、退伍军人身份、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在联邦政府的指导和指导下,根据第二、四、九、ADEA、EPA和ADA /第504条,卫斯理大学管理所有人事行为,如补偿、福利、调动、裁员、裁员后返回、教育、学费援助、社交和娱乐项目,而不考虑种族、肤色、宗教、民族或种族、年龄、残疾、退伍军人身份、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
为了持续努力防止卫斯理校园中的性行为不端,大学为卫斯理社区的所有成员提供教育和预防计划,并酌情对涉及学生和/或员工(教职员工、承包商)的性行为不端投诉寻求可用的行政和/或刑事补救措施。
所有歧视性骚扰和/或不当性行为都威胁到人身安全,并违反了所有社区成员所期望的相互尊重、慷慨和关心他人的行为标准。
保单陈述书
卫斯理大学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性骚扰和不当性行为。卫斯理大学致力于确保大学社区的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充分参与教育和发展的过程。卫斯理努力维护一个安全和友好的环境,没有歧视骚扰和性行为不端。然而,当事件发生时,大学致力于以提供安全,隐私和支持受影响的方式作出回应。
受本政策影响的个人和实体
本政策适用于卫斯理大学附属的所有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教师、员工、受托人、志愿者和承包商/代理商的雇员。其目的是保护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有关个人的权利和隐私,以及防止报复或报复。违反此政策的个人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纠正措施。
这项政策适用于卫斯理大学的所有人以及卫斯理大学赞助的项目或活动的所有人。该政策适用于学生和员工在有限情况下的校外违规行为,如克莱里法案所述。
的关系
关于权威人士关系的一般性陈述:
卫斯理大学致力于维护学习和工作环境,尽可能避免利益冲突、剥削和偏袒。如果一方利用权力地位诱使另一人进入恋爱、性或亲密关系,则对该人和机构的伤害是明显的。
与员工相关:
所有卫斯理的员工都必须意识到,与下属或上级的关系可能会导致困难,并有可能使教职员工面临巨大的个人和职业风险。主管和下属之间的暧昧、性或亲密关系往往会对决策产生负面影响,扭曲判断,甚至对那些没有关系的人来说,也会破坏工作场所的士气。任何参与监督或行政决策的大学员工,如果与他/她有或曾经有过恋爱、性或亲密关系,则在这些决定中存在利益冲突,并且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门披露这种关系。根据《康涅狄格州歧视法》(《康涅狄格州通则》第46a-60(a)(8)条)的定义,员工之间存在权力差异的恋爱、性或亲密关系可推定构成性骚扰。
关于学生:
出于本政策的目的,在教职员工处于关系一方而学生处于另一方的所有情况下,都假定存在被禁止的权力差异。所有教职员工都必须意识到,与学生的恋爱、性或亲密关系可能会导致困难,并有可能使教职员工面临巨大的个人和职业风险。教职员工与学生或教职员工与学生关系中固有的权力差异意味着教职员工与学生之间的任何恋爱、性或亲密关系都具有潜在的剥削性,并且随时可能被视为剥削性。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性骚扰指控,大学通常不会对基于同意的辩护表示同情。
本科生
所有教职员工都被禁止与任何卫斯理本科生,无论是否被录取,追求或从事恋爱,性或亲密关系。
研究生
所有教职员工都被禁止追求或参与与他们有权控制的研究生的恋爱、性或亲密关系。权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正式的指导或建议;监督研究;助理的:被聘为研究或教学助理的;对成绩、荣誉或学位负有重大责任的;以及与学生有关的纪律处分。
研究生和教职员工都应该意识到,学生和教职员工之间的恋爱、性或亲密关系将结束后者教授、指导、建议、指导工作、雇用和促进前者职业生涯的能力。
担任权威职位的研究生
像教职员工一样,研究生本身可能处于对其他学生的权威地位:例如,作为教学助理或作为研究助理,在研究项目中监督其他学生。这种关系中固有的权力差异意味着,研究生和他/她有权控制的其他学生之间的任何恋爱、性或亲密关系都可能是剥削性的。
任何研究生目前或以前与另一名学生有恋爱、性或亲密关系,禁止在该学生的权威职位上任职。研究生应该对这样的可能性保持敏感:他们可能会意外地被安排在负责另一个学生的指导或评估的位置上。
与任何学生已有的关系
如果在学生入学之前,教师/工作人员和本科生之间存在恋爱、性或亲密关系,教师/工作人员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报告这种关系。如果教师/工作人员和研究生之间存在恋爱、性或亲密关系,该教师/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对该学生的任何监督角色之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披露该关系。
同样,所有曾与另一名学生发生过恋爱、性关系或亲密关系的研究生都被禁止在该学生的领导职位上任职。
举报违反政策者的权利
那些向大学员工报告任何类型的歧视性骚扰或性行为不端的人将被转介到公平与包容办公室/第九条办公室,并告知他们的所有权利和选择,包括每个选择的必要步骤。
大学将为那些涉及性行为不端或歧视性骚扰报告的人提供帮助,包括但不限于合理提供的住宿和学术,交通,住房或工作情况的修改,以及履行合法的保护或临时限制令。
程序
调查和解决投诉的程序是针对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并在各自的手册中进行了概述。每个程序都为投诉人和答辩人提供公平和及时的程序。具体程序以应诉方为准。如果应诉方是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则遵循学生程序。如果应诉方是雇员(教员和/或职员),则该过程遵循雇员程序。
*研究生响应方的流程是根据该人在校园的主要目的来确定的。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博士、硕士、学士/硕士)的首要目的是学生,其次是员工;将遵循学生的流程。非学位研究生(外语助教、写作研究员)的主要目的是在卫斯理工作;他们首先是员工,其次是学生,员工的流程将被遵循。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GLS项目的学生。如果他们与卫斯理的主要关系是参加GLS项目的课程,他们将遵循学生流程。如果他们是卫斯理大学的员工,他们与学校的主要关系是作为员工,他们会遵循员工流程。
问责、调查和解决
在确定被指控的行为是否构成歧视性骚扰或性行为不端时,大学会考虑整体情况,包括行为的性质和被指控事件发生的背景。
该行为是否违反大学政策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证据优势”标准。违反政策可能导致纪律处分,包括学术解雇或终止雇佣关系。大学会根据每宗个案的调查结果,根据有关手册的概述,立即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报复
任何受本政策约束的个人,如果故意进行报复,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适当的纠正措施。
政策监管
教育部民权办公室(OCR)发布了明确的指导方针,指示和指导公平与包容办公室和第九条官员确保校园范围内的协议得到实施,并成为所有与歧视性骚扰、性别/性别偏见、性行为不端和残疾歧视有关的投诉或通知的中心人员。
公平与包容副校长/第九条官员以这种方式为卫斯理大学服务,并有以下职责:
- 确保及时作出回应,以制止骚扰/歧视
- 为投诉人提供即时的补救支援
- 展开初步调查
- 监督行动,合理防止再次发生
- 对性行为不端的指控进行持续的教育活动和气候监测。
卫斯理公平与包容/第九条员工
4月鲁伊斯
第九条官员
317北学院
860-685-2151
黛比科鲁奇
公平与包容助理副总裁/第九条协调员
121北学院
860-685-2456
禁止不当性行为的政策
2020年8月14日生效(2021年8月修订,2022年7月修订)
卫斯理是一个致力于学习、开放和思想生活的机构。因此,它的特征可以部分地通过在这个小而复杂的环境中建立和维持的人际关系来衡量。卫斯理努力成为一个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尊重其组成成员的社区:学生,教师,员工和访问或临时合同下的人。一个社区只有在相互尊重、慷慨和关心他人的美德得到保持的情况下才会繁荣。因此,至关重要的是,不能容忍各种形式的骚扰和歧视,卫斯理大学有几项政策和做法来实现这一目标。
本不当性行为政策的目的和下文所述的相关过程是为了明确表明,大学致力于通过防止多种形式的不当性行为的发生和解决其影响,为其成员提供一个幸福,学习和问责的环境。定义文件中对不当行为的形式进行了定义:定义(*请注意,定义文件可能会更新,以反映法律和法规的变化,以及如果卫斯理社区对政策中的任何定义术语表示广泛混淆,则可能会提供澄清,因此请参考最新的内容。)
处理学生不当性行为的程序
大学信守承诺,根据个案情况,以不同方式对不当性行为作出适当回应。这包括一个正式的投诉过程,以及一个非正式的解决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在更正式的过程之外寻求解决他们的问题。这些流程将在下文讨论,但我们鼓励您与学生办公室主任和/或第九条协调员讨论这些不同的流程。重要的是要明白,如果你在校园里与某些人分享个人经历,他们反过来可能会被要求与公平与包容办公室/第九条办公室(以下简称第九条办公室)分享特定信息。你也可以和一个保密的人讨论这个过程,那个人不需要报告你和他们分享的任何东西。你也可以随时向第九条办公室提出任何问题,只要你在准备提交报告之前没有提供具体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是共享的,因此社区成员可以控制他们所做的任何披露。第九条办公室有义务在某些情况下采取某些行动,如果它确实知道性行为不端的情况。)
以下流程描述了大学将如何调查个人从事可能违反本性行为不端政策的禁止行为的报告。
一、初始步骤
在收到可能属于性行为不端政策的行为报告后,第九条协调员将采取一些初步步骤;这些最初的步骤不是调查。相反,这些初步步骤将使大学能够评估是否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以解决涉及问题的各方的安全和健康需求,以帮助各方确定下一步适当的步骤,无论是根据本政策还是其他政策或流程。
这些初始步骤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最初的接触。第九条协调员将联系提出最初指控的一方(“报告方”),并鼓励他们以虚拟或面对面的方式会面,讨论被报告行为的性质和情况,审查现有的相关信息,并描述各种可用的选择和资源。
支持措施。无论报告方是否决定提出正式投诉,他们都有权获得支持措施。支持性措施的定义见定义。
临时限制。在调查和听证会进行期间(下文讨论),大学保留明确禁止任何一方在没有适当大学官员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进入大学财产或参与任何活动的权利。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此类临时限制可能导致额外的纪律处分,可根据本政策或其他政策酌情确定。实施临时限制的决定将由第九条协调员以书面形式传达,并将向各方告知任何上诉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当学生或员工的隐私问题限制披露时,大学可能会限制其通知。
过程讨论。第九条协调员将描述不当性行为政策和相关流程。第九条协调员还将解释报告的权利,以及延迟或拒绝向大学报告此事的权利。如果此类行为具有潜在的犯罪性质,报告方也可选择向当地执法部门举报此类行为。这样的报告不会改变大学可能调查此事的义务,但如果执法机构要求大学将其程序推迟一段合理的时间,以便收集犯罪行为的证据,则可能会暂时推迟调查的时间。大学通常不会在其程序中考虑基于相同事实的刑事诉讼,因为大学不会使用与刑事程序相同的程序或证明标准。通常情况下,大学只会询问可能影响个人访问或利用大学程序的能力的刑事程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根据任何一方涉及刑事司法系统的事实作出不利的推断,但在有限的情况下,某些信息可能与大学相关,例如,如果法院进入单独的限制令,则大学可以考虑在确定校园内各方的限制以维持调查期间的现状时予以考虑。
正式投诉。如果报告方希望根据本政策提出正式投诉,报告方必须提供书面声明,并亲自或以电子方式签署该声明。如果此时报告方要求不进行调查,或在不同的政策下进行调查,学校将根据指控的性质,权衡该要求与解决对报告方、回应方或社区中其他个人造成伤害的风险的义务。大学保留通过签署针对另一个回应方的投诉或指控声明,单方面推进正式投诉程序的权利。这将在有限的情况下加以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大学需要关注更广泛的大学社区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大学将不是诉讼的一方,报告方和回应方都将收到通知,如第II条所述。
初步审查和解雇或转介,如有必要。在审查提交的任何书面投诉材料后,如果第九条协调员确定该行为将被证明是本政策所禁止的,他们将进入该过程的下一阶段。如果该行为经证明不受本政策禁止,第九条协调员可以在不限制个人提供额外信息的情况下驳回该事项,或者第九条协调员可以将该事项直接提交给负责执行可能涉及的任何其他相关政策的工作人员。例如,性剥削的指控不符合第九条的定义;或基于种族或残疾状况的骚扰索赔,即使得到证实,也不会违反性行为不端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大学将直接将此事提交禁止这些形式的不当行为的程序*。
合并考虑。第九条协调员也有权自行决定处理可能超出本政策所禁止的行为范围的行为,但是,正式投诉流程中包含的任何行为必须具有重大的事实重叠,并且有权采用下文所述的流程,即使该行为将通过另一项政策进行较低的审查流程。如果在本政策下定义的第九条事项中包含较轻的行为,而与第九条相关的行为因任何原因被驳回,第九条协调员有权将任何剩余的事项提交回原始流程,如果没有与第九条事项合并,这些事项将属于原始流程。例如,大学一般禁止性剥削,但根据现行的联邦第九条条例,性剥削并未被定义为被禁止的行为。如果指控表明,性剥削发生在与本政策所列性攻击相同的事实情况下,则该事项可予以合并。如果性侵犯事件后来被撤回或驳回,学校将有权根据另一项禁止此类行为的相关政策*来处理性剥削问题。*审议小组仅适用于不符合联邦第九条规定的案件;但卫斯理校规禁止
2调查阶段
调查通知书。如果确定调查将开始,第九条协调员将向报告方和响应方准备书面通知。该通知应包括对当时所理解的指控的描述、双方的名称、相关行为发生的日期和地点、被指控违反了政策的部分、任何一方必须了解的临时措施,以及推定回应方不对所指控的行为负责的声明。本书面通知不构成调查结果或责任决定。此外,如果任何一方提出新的指控并在整个过程中接受调查,则将更新或修改书面通知。
调查员的指定。第九条协调员将指定至少一名调查员对所报告的行为进行及时、公平和公正的调查,并编写调查结果报告(“调查报告”)。所有调查人员将从大学雇用或聘用的一组合格和受过培训的人员中挑选,以便根据性行为不端政策进行调查。第九条协调员将向双方提供被指派调查所报告行为的人员的姓名。双方应尽快但不迟于提交调查员身份证明后三(3)个日历日,将与所选调查员有关的任何利益冲突(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九条协调员。第九条协调员将考虑冲突的性质,并决定是否应指派不同的人担任调查员。第九条协调员对任何冲突的决定是最终的。第九条协调员可以与其他大学人员协商讨论任何利益冲突。
顾问与本政策相关的信息。针对本政策项下被禁止行为的指控,根据定义,在任何正式纪律程序期间,包括根据本政策举行的任何相关会议、面试或听证会期间,每一方均可自行选择一名顾问出席。除下文概述的听证会程序中明确允许的范围外,顾问可以私下为各自的当事人提供建议,但不能作为发言辩护律师。卫斯理的工作人员和/或调查人员可以延迟或终止会议或听证会,撤职或解雇顾问,和/或继续调查,如果顾问是破坏性的或以其他方式拒绝遵守本政策的要求。指导老师必须遵守与学生手册中所述的其他出席人员相同的保密要求。住宿,包括不合理的时间表变化,一般不会为任何顾问,如果他们不适当地延迟进程。在没有第九条协调员事先批准的情况下,顾问不得参加其所建议的当事人未出席的会议或诉讼。大学保留采取适当行动的权利,对任何顾问扰乱过程,或谁不遵守他们的参与限制。
调查的性质。调查提供了一个查明事实的机会,并将包括与报告方、应诉方和任何相关证人的单独访谈。调查人员将提前通知各方需要出席的会议;会议将提前三天通知,让个人有足够的时间为会议做准备。
双方对潜在证人的识别和文件。双方有机会(也被期望)向调查员提供潜在证人的身份,这些证人对所报告的行为有具体信息,并希望调查员与他们交谈。双方也有机会(也被期望)向调查人员提供他们希望调查人员考虑的任何文件或其他项目或问题。本节中描述的所有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调查员,并包括人员、文件和/或物品与报告行为的相关性的简要描述。这些信息必须在调查阶段提供给调查员,并在得知后立即提供。调查人员将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应考虑哪些信息,以及哪些潜在证人可以为调查提供相关信息。此外,调查人员有权采访卫斯理社区中可能掌握有关所报告事件具体信息的任何成员。
调查禁令。在任何情况下,调查都不会要求双方在同一个房间里。在调查、裁决或上诉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允许直接询问或盘问对方。双方可在裁决听证会上向另一方和/或证人提问,具体情况如下所述,但所有此类问题必须通过一方的顾问提出。此外,调查员一般不会收集或考虑与任何一方的性史有关的信息,除非被认为与所讨论的事件有关。
回应方自愿同意违反政策。在审查调查报告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以及在召开裁决听证会之前48小时内,如下所述,应诉方可以书面同意涉嫌违反性行为不端政策的行为,也可以接受学生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制裁。
其他非正式过程。在审查调查报告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以及在召开裁决听证会之前48小时内,如下文所述,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第九条协调员提交拟议的决议,要求对投诉进行非正式解决,而不是进行调查和/或听证会。第九条协调员将根据涉嫌违规的严重程度和对校园社区成员的潜在风险评估非正式解决请求。各方和第九条协调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同意使用此选项的非正式决议。如有必要,第九条协调员将指定一名大学员工或外部服务提供商,以促进与各方的对话,试图达成解决方案。第九条协调员可以终止这种过程,如果它变得无效或滥用。只有当双方明确同意他们可以接受的结果,并经第九条协调员与其他适当的大学管理人员协商后批准,该指控才会被视为解决。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退出非正式解决程序,除非达成解决方案,否则该事项将继续通过该程序。非正式解决程序将按照第九条协调员自行决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发起,非正式决议必须在提出决议草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调查报告(年代)。在调查阶段结束时,调查员将准备一份初步(草案)报告,其中应包括调查阶段提供的事实信息的摘要,并在单独的部分指出所有信息来源之间的相关一致性或不一致性(如果有的话)。以及一个单独的可选部分,描述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和证人在调查人员与他们互动方面的可信度的评估。调查人员将提供收集到的任何相关证据,无论是有罪的(即证明一方的责任)还是无罪的(即证明一方没有犯下所指控的行为)。该报告应由各方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并在下文进行描述,以形成最终的调查报告。这将不包括一方是否违反了性行为不端的政策或什么制裁可能是适当的决定。这些决定将由进行听证程序的个人(以下简称“决定官”)做出,如下所述。
双方对收费的通知和审查。
1)大学将通知双方有机会审查报告草案中的证据,并告知双方可在收到调查报告可供审查通知之日起十(10)个日历日内,向第九条协调员提交关于报告内容的书面评论和/或问题。审查将在安全的地点和/或以大学确定的安全方式进行。如果第九条协调员自行决定认为有必要延长提交书面意见的时间,则可以将提交书面意见的时间短暂延长。在向一方提供延期的情况下,也将向另一方提供延期。每一方在审查调查报告时都可以有自己的顾问在场,但大学保留制定适当程序以保护相关材料的隐私和敏感性的权利。
2)任何一方或顾问都不允许拍摄调查报告的照片或任何其他副本。双方提交的评论不得超过十(10)页双倍行距,除非第九条协调员自行决定必要和适当的更高页数限制。在审查各方提交的材料(如有)后,调查员可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或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3)如果在本审查过程或先前调查的任何时候,证人明显不愿参加第III条所述的裁决过程并接受审查,调查员可以修改调查报告以删除该信息,以免影响听证会。如果这一决定是在当事各方审查之前作出的,将在调查报告的封面备忘录中注明。如果有关决定是在当事各方覆核后作出的,则会将决定通知当事各方,并在聆讯前以书面通知他们将被删除的任何资料。
4)最终的调查报告将提交给第九条协调员进行审查和汇编,以供裁决程序使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提交的任何材料,以及调查员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都将附在调查报告中。当调查员完成任何额外的事实调查后,双方将被允许审查整个调查报告,因为该报告将提交给裁定官,尽管此时不会添加任何进一步的信息。大学将在听证会至少10天前通知双方,他们有机会审查公平总结相关信息的最终调查报告。
3裁决程序,如有必要,制裁程序
裁定官。第九条协调员将通知各方裁定官员的身份。双方应尽快但不迟于交付指定的裁定官员身份后三(3)个日历日,将与选定的裁定官员有关的任何利益冲突(书面)通知第九条协调员。如果提出了利益冲突,第九条协调员将考虑冲突的性质,并决定是否应指派不同的人来审理此事。这是关于任何冲突的最终决定。第九条协调员随后将向裁定官员提供调查报告,并为裁定官员确定举行听证会以确定责任的后续日期。
裁定官的角色。裁定官将主持听证会,并根据证据优势就应诉方是否违反争议政策条款作出所有决定。裁定官有广泛的权力来决定听证的程序、时间和行为。例如,裁定官将决定不同听证组成部分的陈述顺序和时间安排。裁定官还将确定哪些证据是相关的,哪些信息和问题是相关的和/或允许的。
顾问在聆讯中的角色。每一方当事人可自行选择一名顾问出席聆讯,其有限目的是代表该当事人对证人进行讯问。顾问可以是律师,但不要求是律师。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自己选择的顾问出席听证会,卫斯理大学将免费向当事人提供卫斯理大学选择的顾问,以代表该当事人进行证人检查的有限目的。不迟于听证会前十(10)个日历日,各方应告知第九条协调员将陪同其出席听证会的任何选定顾问的身份,以便卫斯理学院知道是否需要安排卫斯理学院提供的顾问出席。
听证过程:顾问考试。在裁定官认为适当的时间和方式下,每一方的顾问将被允许向另一方和任何证人询问所有相关的考试问题和后续问题,包括质疑可信度的问题。除了这个有限的角色外,顾问不得积极参与听证会,不得代表顾问提供建议的一方发言或进行其他沟通。但是,顾问可以在听证会期间和/或休会期间以非破坏性的方式私下与被顾问进行磋商。安排住宿通常不会为顾问,如果他们不适当地延迟进程。卫斯理大学保留采取适当行动的权利,以应对任何扰乱程序或不遵守决定官员自行决定的参与限制的顾问。在有限的情况下,这可能包括将顾问排除在听证会之外,并任命卫斯理学院提供的候补顾问。
听证程序:一般限制。关于性倾向或先前性行为的问题和证据通常是不相关的,除非这些关于先前性行为的问题和证据是为了证明被告方以外的其他人犯下了所指控的行为,或者这些问题和证据涉及报告方先前性行为的特定事件,而这些事件只是为了证明同意而提出的。
听证程序:保密信息。受法律承认的特权保护的信息(例如,例如,当事人与其医生、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或其他公认的专业人士或以治疗身份行事的准专业人士之间的特权通信,或当事人与其律师之间的特权通信),除非拥有特权的人以书面形式放弃特权,否则不被接受。
听证过程:虚拟选项。应任何一方的要求,卫斯理学院将安排双方在单独的房间举行听证会,并采用技术使裁决官和各方能够同时看到和听到一方或证人回答问题。现场听证会可以在所有当事人都在同一地理位置的情况下进行,也可以根据卫斯理大学的决定,任何或所有当事人、证人和其他参与者可以虚拟地出现在现场听证会上,通过技术使参与者能够同时看到和听到对方。
听证程序:考试要求。如果一方当事人或证人未在现场聆讯中接受审查,裁定官员将不依赖该当事人或证人的任何陈述来作出有关责任的裁定。裁决官员不得仅根据当事人或证人缺席现场听证会或拒绝回答检查或其他问题,就责任作出不利推断。这一要求符合现行的联邦法规,卫斯理大学保留根据联邦法院和/或美国教育部的进一步指导对其进行修改的权利。
制裁一致性。如果裁决官员确定一方应对违反本政策负责,则他们可以要求学校提供有关事实上类似事项的先前制裁决定的信息,以便裁决官员可以对手头的事项实施一致的制裁。
决定通知。在达成责任确定后,确定官员将向第九条协调员提供决定和理由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将包括指控的摘要,以及裁定官员就责任和实施的任何制裁作出的裁定。通知还将包括下文第四节规定的任何一方上诉的程序。大学保留将调查结果通知其他具有合法教育利益的大学官员的权利。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负责执行制裁的管理人员,运动队教练,或其他可能在执行制裁或任何正在进行的支持措施方面发挥作用的人。
听证会记录。卫斯理将制作任何现场听证会的音频或视听记录或文字记录,并将其提供给各方进行检查和审查。它将不提供分发,卫斯理大学将提供第二节中关于各方审查调查报告的相同保护措施。
使用审裁小组而非聆讯/审裁主任处理案件。经审查,第九条协调员将向学生主任办公室提交调查报告;他们将从经过培训的大学社区成员中召集一个四人小组(称为“审议小组”),根据这项政策裁决案件。该小组将不包括第九条协调员或任何副手。在任何情况下,小组成员都不会包括学生。学生教务处会向当事人提供指定为案件审议小组成员的姓名。双方应尽快但不迟于提交指定的审议小组成员身份后三(3)个日历日,将与指定的审议小组成员有关的任何利益冲突(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院长办公室。如果被分配到审议小组的任何个人存在利益冲突,学生院长办公室和第九条协调员将考虑冲突的性质,并决定是否应将不同的个人分配到审议小组。他们对任何冲突的决定是最终的。然后,学生院长办公室将向审议小组成员提供调查报告,并为审议小组确定随后的会议日期,以确定应诉方是否应对违反性行为不端政策负责,因为他们参与了所报告的部分或全部行为。审议小组有权接受调查报告而不要求进行额外调查,或要求调查人员对特定问题进行额外调查。如果审议小组认为有机会向调查人员询问调查报告中产生的任何问题将有所帮助,则审议小组可酌情邀请调查人员参加审议小组会议。
四、上诉
上诉的理由和时间。以下程序适用于所有上诉。在裁决送达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第九条协调员提交信函,说明基于以下一个或多个有限理由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原因,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一)程序错误,对结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和/或
(2)新发现的重大信息,这些信息是调查员或裁定官员不知道/无法获得的,如果可以获得,可能会改变责任认定或施加的制裁。
(3)对第九条协调员、调查员或裁决官员存在偏见或利益冲突,对结果或制裁产生重大影响。
提交表格。提出上诉的一方必须详细列出审查的理由,并必须附上他们希望在上诉过程中考虑的所有材料。在任何一方提交上诉后,上诉将提交给另一方,他们可以对必须在三(3)个工作日内提交的上诉作出有限的回应。
延长时间。必须向第九条协调员提出延长答复时间的请求,并由该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请求应该明确说明请求延期的原因。给予一方的任何延期将自动延长到另一方。延期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
上诉官员。在申诉的情况下,信息被转发给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在向双方提供材料之前,将向双方提供上诉官员的姓名。双方应尽快,但不迟于提交上诉官员身份后三(3)个日历日,书面通知第九条协调员与指定人员有关的任何利益冲突。第九条协调员将考虑冲突的性质,并决定是否应指派不同的个人来审查上诉。
等待上诉的制裁。所有类型的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停职、解雇或离职)都可以在上诉未决期间由大学自行决定。
五、其他问题
残疾住宿。卫斯理致力于确保所有社区成员和申请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所有的项目和活动。如果任何人因残疾而需要住宿,以进入此过程的任何部分,他们可以向学生主任提出要求。任何安排都将在与第九条协调员协商后提供,以确保其不会影响任何一方或证人的权利或保护。
诚实的义务。在本政策规定的整个过程中,所有各方和证人都有义务完全诚实。任何人士如有意在程序的任何部分作出虚假陈述(无论是明示或省略),可能会受到单独的纪律处分。然而,善意的报告不能仅仅因为证据最终不支持违反政策的指控而被认为是虚假的。
合作义务。所有各方和证人都有义务与第九条协调员和负责执行本政策的任何人员合作。任何人若故意干扰本政策所规定的报告、调查或解决事项的行动,可能会受到单独和/或额外的纪律处分。请注意,如果合作义务将迫使个人在涉及相同或类似事实和情况的刑事调查中丧失任何宪法权利,则不能利用合作义务来破坏个人不参加这一进程的决定。
特殊情况。大学保留正确的决定,在它的唯一的谨慎,如果它将地址报告的行为在这种政策管理和外部所描述的过程,当社区大学的安全风险,如果真的情有可原的话,涉及的当事人,或者第九条协调员,与适当的管理员协商,决定了它在最好的大学和/或大学社区的利益。如果学校利用这一规定来改变本政策中规定的流程,学校将以合理和及时的方式向各方清楚地传达变化。
代表团。如果第九条协调员或任何其他大学官员或员工被列为本政策中任何角色的指定联络点,第九条协调员可以在必要和适当的情况下指定大学社区的其他合格成员承担相关角色。任何委派都必须得到第九条协调员的批准,指定的个人将向各方确认。
禁止不当性行为政策的定义
自2020年8月14日起生效
以下定义是对卫斯理大学禁止不当性行为政策(“政策”)的补充。第一部分提供了有助于阐明大学政策的一般定义;第二节界定了本政策明确禁止的行为。
大学保留更新本文档中定义的权利,以使我们的社区更清楚。同样,大学可能需要根据州和联邦法律更新或更改此类定义。因此,请确保您检查此文档以确保您拥有最新的定义。
第一部分:一般定义
实际知识或通知
卫斯理大学只有在向卫斯理大学第九章协调员、第九章副协调员或有权代表卫斯理大学制定纠正措施的以下卫斯理大学官员之一(包括公平与包容办公室/第九章、人力资源、学术事务/教务长和/学生事务)提交有关该行为的报告时,才会收到所谓的第九章禁止行为的实际通知。
顾问
一方当事人选择的可以但不一定是律师的人,在本政策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任何阶段向一方当事人提供支持和建议。任何担任一方顾问的人员不得公开披露在此过程中了解到的私人信息,包括受《家庭教育权利与隐私法》(“FERPA”)或其他州或联邦法律保护的信息。各方及其顾问应尽最大可能维护隐私并尊重各方和证人的隐私关切。如果任何顾问担心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违反了这一隐私保证,他们应立即向第九条协调员提出此类担忧,以便在不限制任何一方查找和提供相关证据的能力的情况下,适当地解决该问题,以保护信息的敏感性。
同意及相关概念
卫斯理对同意和相关概念的定义如下:
同意
性同意是指当事各方同意进行性活动。同意应该是相互的、自愿的,没有压力、恐吓或恐惧。
同意必须是自由和肯定的沟通,以参与性活动或行为。它既可以用语言表达,也可以用清晰、明确的行动表达。想要进行性活动的人有责任确保其伴侣的同意。
同意必须在每个步骤中获得,并在整个性活动中出现。参与者可以撤回同意或告知他们不再同意继续活动。如果对于是否有人同意或继续同意性活动存在混淆,参与者必须停止活动,直到混淆清楚并相互解决为止。
沉默、缺乏抗议或缺乏抵抗并不表示同意。
如果同意是由使用武力、武力威胁、恐吓、胁迫(见下文)、丧失行为能力(见下文)或任何其他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会消除个人行使自由意志选择是否发生性接触的能力,则不构成同意。
目前或以前的约会或性关系本身并不足以构成同意。即使是在一段关系的背景下,每次都必须自由和肯定地表达参与性活动的意愿。
强迫
胁迫是指使用或试图使用压力和/或压迫性行为,包括明示或暗示的威胁、恐吓或武力,使一个人担心立即受到伤害或身体伤害,或导致一个人从事不受欢迎的性活动。一个人的言论或行为不能构成胁迫,除非它们错误地损害了他人的意志自由和选择是否从事性活动的能力。胁迫还包括管理或迫使他人使用药物、麻醉剂或类似物质,意图损害该人在进行性活动之前表示同意的能力。
使无能力
无行为能力被定义为由于个体在精神和/或身体上无助、无意识或不知道性活动正在发生而暂时或永久地无法给予同意。这可能是酒精或其他药物造成的,也可能不是(见下文)。
一个无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同意性行为。
酒精或其他药物
大学认为在酒精或其他药物影响下的任何性接触都是危险行为。酒精和毒品会损害一个人的决策能力、对后果的认识以及做出明智判断的能力。因毒品或酒精而醉酒或受损绝不是性骚扰、不当行为或暴力的借口,也不能减少一个人征得同意的责任。如果对另一个人的中毒或损害的程度或程度有任何疑问,谨慎的做法是放弃或停止任何性接触或性活动。
使用酒精或毒品会限制一个人自由和明确表示同意的能力。同样,使用酒精或毒品会造成一种混乱的气氛,搞不清是否已经自由和明确地征求或给予同意。尤其重要的是,任何从事性活动的人都要意识到对方的醉酒程度。如果对另一个人的中毒或损害的程度或程度有任何疑问,谨慎的做法是放弃或停止任何性接触或性活动。
丧失行为能力的警告信号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言语不清、呕吐、步态不稳、好斗、情绪波动和/或睡眠。
一个理性人的观点将是确定答复方(见下文)是否应该知道报告方摄入酒精或药物的量,或酒精或药物的使用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报告方给予同意的能力的基础。
例如,一个处于昏迷状态的人可能看起来行为正常,并表示同意,但实际上可能没有有意识的意识或能力来同意或稍后回忆起有关事件。在确定是否同意时,必须评估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在多大程度上肯定地做出了表明愿意进行性活动的言语或行为(而该人合理地不可能知道该人的饮酒水平和/或损害程度)。
教育项目或活动
由学校实际控制的地点、事件或情况,以及由学校官方承认的学生组织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建筑物。
正式投诉
报告方提交的文件,指控另一个人从事本政策禁止的行为(见下文第二节),并要求大学调查该指控。在特殊情况下,第九条协调员可以代替报告方签署投诉。如果第九条协调员签署正式投诉,则第九条协调员不是事件的一方,根据本政策有资格成为报告方的一方应享有本政策赋予的权利。同样,应诉方将收到报告方的名称和构成必要通知的其他信息。
方
报告方和响应方。请注意,大学通常会将通信发送给双方,而不是任何顾问(甚至是律师顾问)或家长。
证明标准:证据优势
大学采用证据优势标准(即,报告的事件和/或行为更有可能违反大学政策)。因此,本政策项下的所有调查结果和责任确定都将使用这一证据优势标准。请注意:
证据优势标准不是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刑事罪责的标准,根据《政策》确定责任并不等同于认定违反刑法;
相反,没有起诉、解雇或没有刑事定罪并不一定意味着没有违反大学的政策。这两种程序明显不同,使用不同的标准来确定违规行为。
有关
在这些程序中,“相关”指的是一个理性的人可以得出结论的事实、证人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或多或少使有争议的重大事实或事件可能是真实的。关于个人性倾向或先前性行为的信息通常不被认为是相关的,也不会在申诉过程中被考虑。关于过去性行为的信息可能被认为是相关的一个例子是,如果提供的信息是为了证明除回应方之外的其他人实施了该行为。
报告方
在提交正式投诉时,正在参加或试图参加卫斯理大学的国内教育项目或活动,并声称自己经历了下文所定义的被禁止行为的人。如果个人是其他机构的学生或员工,并对卫斯理大学的学生或员工提出指控,第九条协调员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受害方签署投诉。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将根据政策得到适当通知,大学将不被视为此事的一方,尽管它将保留证明任何个人违反大学政策的责任。
响应方
被报告为可能违反下文第二节所列禁止行为形式或本政策所列流程中所列任何其他形式的行为的行为人。
制裁
大学在认定答辩人违反了学校的这项或另一项政策后采取的惩罚或教育措施。处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开除、解雇、停职、留校察看、训斥、警告、赔偿、教育/咨询要求;对参加一个项目或活动的限制;失去特权;失去领导机会或职位;住房限制;及/或大学对雇用的限制。如果发现应诉方违反了本政策,在确定适当的制裁措施时,应考虑该不当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不当行为对报告方和/或大学社区其他人的影响;应诉方的学科史;以及其他减轻或加重情节。
支持措施
在提交正式投诉之前或之后,或未提交正式投诉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酌情向报告方或回应方提供非纪律性、非惩罚性的个性化服务,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支持措施的设计是为了恢复或保持参与卫斯理教育项目或活动的平等机会,并且这些措施的设计不会给另一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支持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学术住宿,如延长截止日期或其他课程相关的调整;航线改变或下降;修改工作或课程表;校园陪护服务;相互限制当事人之间的联系;住宿,包括但不限于安排新住房,或酌情提供临时住房选择;工作地点的变化;休假;加强校园某些区域的保安和监控;没有非法侵入通知等等。在确定合理的支持措施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 当事人表示的具体需要;
- 指控的严重性和/或普遍性;
- 对当事人的任何持续影响;
- 双方是否共用宿舍、食堂、班级、课外活动、交通和/或工作地点;和
- 是否采取其他司法措施保护当事人或当事人。
第二节:禁止行为的定义
不正当的性行为
卫斯理大学禁止一切形式的不当性行为。性行为不端是指包括性骚扰和所有形式的非自愿性行为在内的广泛行为。性行为不端影响所有性别、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和性取向的个体,不受种族、社会或经济背景的歧视。
性侵犯
未经同意与他人发生性交或性接触的。这包括在个人不同意性行为的情况下,或在个人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或胁迫实现的性交或性接触。性侵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未经他人同意,插入或企图插入他人。这包括阴道或肛门插入,无论多么轻微,与身体部位或物体,或通过口与生殖器接触进行口交。
未经同意与他人发生性接触的。性接触包括接吻、触摸他人的私密部位、导致他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或者未经允许脱光他人的衣服。亲密部位可能包括乳房、生殖器、臀部、嘴巴或身体的任何其他部位,以性的方式被触摸。
性剥削
为了性满足、经济利益、个人利益或利益或任何不合法的目的,通过未经同意的虐待或利用他人的性行为而实施的一种或多种行为。
例子包括但不限于:观察另一个人的裸体或性活动,或允许另一个人在没有相关各方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观察双方同意的性活动;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流式传输性活动或裸体的图像、摄影、视频或音频记录,或在未经有关各方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传播此类内容;使他人卖淫的;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使其接触性传播疾病或病毒;以及诱导他人丧失行为能力,以使他人容易遭受未经双方同意的性行为。
性剥削是被禁止的行为,通常将通过其他政策加以解决,除非它与本节中其他形式的被禁止行为结合起来。在这些情况下,联合国大学需要与手头具体事项的指控有大量的事实重叠,才能利用这项政策。
亲密伴侣暴力
亲密伴侣暴力包括约会暴力、家庭暴力或关系暴力,并包括对与其有性关系或约会关系的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行为。它可能涉及一个行为或一个持续的行为模式。亲密伴侣暴力可以包括范围广泛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威胁、攻击、财产破坏、对自己、性伴侣或浪漫伴侣、或性伴侣的家庭成员或朋友实施暴力或暴力威胁。亲密伴侣暴力影响所有性别、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和性取向的个人,不受种族、社会或经济背景的歧视。
大学不会容忍任何形式的亲密伴侣暴力。大学也认识到,某些形式的性骚扰、性侵犯、性剥削、跟踪、伤害他人、情感和心理虐待、骚扰行为和报复,都可能是亲密伴侣暴力的形式,当一个人正在或曾经与报告方有性关系、约会或其他类似的浪漫或亲密关系时。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包括所有潜在的费用。
性骚扰
性骚扰是发生在就业或教育环境中的一种歧视性骚扰形式,联邦和州法律对此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在指称性骚扰的情况下,大学有责任迅速采取行动,以确保如果这种骚扰实际上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则采取纠正措施并防止进一步的伤害。
在下列情况下,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性请求和/或其他性语言或身体接触构成性骚扰:
对这种行为的服从或明或暗地成为个人学业或就业成功的条件或条件(也称为交换条件骚扰)
个人对此类行为的服从或拒绝被用作影响该个人的学术或就业评估和决策的基础(也称为交换条件骚扰),或
此类行为的目的或效果是实质性地干扰个人的工作表现,或创造一种令人生畏、充满敌意或攻击性的生活、学习或工作环境(也称为创造敌对环境)。
性骚扰的影响将根据一个站在报告方立场上的理性人的观点进行评估。如果事件足够严重,单个或孤立的性骚扰事件可能会造成敌对环境。行为越严重,就越不需要表现出一系列重复的事件来提供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特别是如果骚扰是身体上的。然而,根据新的联邦法规,行为必须是严重和普遍的,以及主观上和客观上令人反感的。也就是说,不仅报告方必须认为该行为具有冒犯性,而且处于类似情况的理性人也必须认为该行为具有冒犯性。
跟踪
针对某一特定的人的一系列行为,会导致一个理性的人:担心自己或他人的安全;或者遭受严重的情绪困扰。这包括网络跟踪,一种特殊形式的跟踪,其中电子媒体被用来追求、骚扰或与另一个人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跟踪可能涉及彼此认识或有亲密关系或性关系的个体,也可能涉及彼此不认识的个体。
报复
对报告方、应诉方或参与调查和/或解决指控的任何个人或个人团体进行报复或寻求报复的行为或企图;包括使某人遭受不利的就业或教育行动,因为他们根据本政策的任何部分提出了投诉,或以任何方式回应、协助或参与了本政策下的调查。任何个人或团体,而不仅仅是一个政党,都可以对另一个人进行报复。报复可能包括继续虐待或暴力以及其他形式的骚扰。
如果事实和情况明显重叠,则报复指控可与本政策规定的其他形式的禁止行为合并。如果事实和情况没有明显重叠,那么大学有权根据不同但适当的政策裁决指控。例如,如果应诉方就投诉的提出对报告方进行报复,只要提供适当的通知,该行为可以与所指控的其他被禁止的行为合并。另一方面,如果报复行为是由一方的朋友群体实施的,而该群体在本政策下不受申诉,则该行为可以根据另一项禁止此类行为的学生或员工行为政策进行裁决。